
教人〔2008〕63号
关于印发《芜湖市2008—2012年中小学教师
继续教育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各县、区教育局,三山区社会事业局,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,局属各学校(含民办),安师大附中、附小、附幼:
为了适应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,全面启动并大力推进新一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,切实提高广大中小学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,结合我市教师队伍实际,研究制订了《芜湖市2008—2012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方案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《芜湖市2008—2012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方案》(请点击下载)
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五日